为总结分校各校级学生组织一年以来的工作,表彰和鼓励优秀的部门干事,展现风采,增强校级学生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先进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校级组织部门干部以及干事的积极性,特制定开展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19-2020年度校级团体优秀干事评选工作,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对象
分校各校级团体全体大二干事(2019级)
三、评选时间
1、初审时间:2020年09月04日-2020年09月09日
2、二审时间:2020年09月10日-2020年09月12日
四、评选名额
分校各校级团体大二干事总人数的10%(名额向下取整)
五、参与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学年内不及格科目不得超过2门 (含2门)。
3、作风要扎实。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带头遵守和维护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有自我批评的精神、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
3、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助人为乐、诚实谦虚、热心公益事业。
4、服务意识要强。要积极参加校、院、班的活动,时刻关心、关注学校的发展和建设,积极为同学办实事,热心为同学服务。
5、法律意识要强。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备依法办事的能力。
6、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朝气蓬勃,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上,有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追求卓越的意识和精神,不断培养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
7、担任分校级校级团体干事职务,且至少任职半年以上,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
六、评选细则
评选方式以工作考评为主,满分为100分。详细评分细则见附件一:分校各校级团体优秀干事评选细则。
七、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三),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
2、初审:各校级团体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委员按照评选细则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并填写校级团体优秀干事评比条例评分表(见附件二),确定初审名单(团体干事总人数15%)。
二审:各校级团体以团体为单位将初审名单及人员的评比条例评分表、申报材料(申请表、附个人事迹)、证明材料(成绩截图、奖状证书复印件的纸质档)报送至团委·学生部进行最终评选,确定最终名单后上报团委审批,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统一为优秀干事颁发荣誉证书,并将结果作为换届时竞选委员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分校各校级团体优秀干事评选细则
附件二:校级团体优秀干事评比条例评分表
附件三:校级团体优秀干事申请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委 员 会
2020年9月2日
(一审:韦艳娜;二审:谢欢;三审:梁喻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