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桂理工分校团办〔2023〕13号)

时间:2023-10-09    文章来源:分校团委    作者:于洋    编辑:谢欢    审核: 梁喻深     阅读:

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校中期新增发展团员计划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按照“坚持标准、调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现将分校2023年新增发展团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提出入团申请。

二、发展时间

2023年10月—2024年4月

三、发展要求

1.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提高团员发展质量,严格入团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坚持入团自愿原则,着力把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为他们提供有关党、团学习资料,督促他们加强党、团基本知识学习,提高对共青团的认识,坚定入团决心。

四、发展程序

1.各系团总支要宣传团的知识,开展团的活动,充分掌握本系部非团员学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激发学生的进步热情和入团积极性。

2.有意加入团组织的青年学生,必须向系团总支提出书面入团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本人努力方向,书面入团申请由团支部保留。

3.收到入团申请书后,系团总支在一个月内要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向分校团委汇报。系团总支召开支委会,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报分校团委备案。分校团委需要公示入团积极分子名单。

4.系团总支指定一到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向入团积极分子介绍团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并及时向分校团委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

5.由分校团委或系团总支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党的理论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章教育和团的优良传统教育。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要参加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团支部应当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以便在实际中进行考察。

6.团支部要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入团积极分子在入团之前须经过3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团支部可采用个别谈话及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听取联系人、团员和群众的意见,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本职岗位上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要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第1版,2021年)》,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把年满14周岁、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

7.对于经系团总支考察达到入团标准的入团积极分子,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其为发展对象,报分校团委预审。

8.分校团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预审,并向预审合格的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申请人、介绍人要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或由团组织指定。入团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9.支委会检查发展对象的《入团志愿书》,检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学生的入团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10.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大会必须由整个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全体团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进行表决。

11.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写在《入团志愿书》上,上报分校团委审批。分校团委召开委员会,审批接收新团员,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存入个人档案,纸质《入团申请书》由系团总支自行保存。系团总支汇总并填写《2023年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团员发展登记表》报送分校团委。

12.由分校团委择机为新发展团员举行入团宣誓仪式,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13.系团总支将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上传新发展团员电子版《入团志愿书》,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6:“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电子数据库建设操作指引》。

14.被批准入团的学生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缴纳团费。

五、工作要求

1.请系团总支于10月18日18:30前填写报送系部公示材料(盖章扫描版)、《附件3:2023年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电子版)、入团积极分子的志愿服务时长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电子扫描版)、个人成绩单(将名字、身份证号码填写在成绩单专业下方空白处的纸质版+电子扫描版),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团学部邮箱ggtwxsb@163.com,纸质版提交至团委·学生部办公室(男生宿舍一栋宿舍楼下旁边)。

2.学校将于10月下旬举办2023年新增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请各系团总支组织入团积极分子按要求参加各项培训。

3.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结束后,请各系团总支到分校团委·学生部办公室(男生宿舍一栋宿舍楼下旁边),领取相应数量的《入团志愿书》,指导团员发展对象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统一上交至分校团委。

4.各基层团支部需在11月10日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问题。

5.请各系团总支于11月24日前填写报送《附件4:2023年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团员发展登记表》。

6.请各系团总支抓实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工作,加强对录入信息准确性和电子档案规范性的检查,11月30日前发展编号有效使用率、电子档案有效录入率须达100%。

附件:

1.《关于填写群众入团志愿书规范的说明》

2.《入团志愿书填写模板》

3.《2023年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新增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

4.《2023年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团员发展登记表》

5.《2023年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新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

6.《“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电子数据库建设操作指引》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委 员 会

2023年10月09日

(一审:韦艳娜;二审:谢欢;三审:梁喻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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