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定:纪检简报2020年第一期(南宁分校)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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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简报(2020 年第一期)




                    南宁分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知






                         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

                   话会议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高等学校重点人


                   群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全力做好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分校实际,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8 日以来,如果您的家人朋友有来自湖


                   北(武汉)、曾到过湖北(武汉)、接触过从湖北(武汉)


                   回来者,请主动电话告知所属乡镇或社区医疗机构,及所在


                   单位负责人或辅导员(班主任)。


                         二、2020 年 1 月 8 日以来,去过湖北(武汉),或从湖

                   北(武汉)来分校、返回分校的师生员工(包括家属、亲戚、


                   朋友),要求他们自离开湖北 14 天内,自觉做到居家观察,


                   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请每天上下午各监测一次体


                   温,14 天后如无症状可解除隔离。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来自湖北尤其是武汉的


                   师生员工是否有发热感染等症状,一旦发现要及时到当地医


                   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南宁市定点治疗医院为南宁市第


                   四人民医院,崇左市定点治疗医院为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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