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定:纪检简报2020年第一期(南宁分校)20200305
P. 16

纪检简报(2020 年第一期)

                   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


                   发热、咳嗽者一律要求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


                   严肃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所有场所设施暂停向社会开放,图书馆、体


                   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  室内场馆暂停开放;学生食堂推行分餐制,减少人员


                   聚集。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


                        三、严格校园消杀防疫。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相关防护制度,落实防护措施。做好  体温测量仪、


                   消毒剂、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对学生宿舍、食堂、  教室、卫生间等重


                   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消杀防疫。



                      四、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机制。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师生员


                   工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

                   一进行统计核查。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  14  天的要求,确保一个不漏、


                   一个不少。对仍在重点疫情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应通知暂不返校。对假期留


                   校或已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做好疫情防控管  理和监测工作。开学后,严格


                   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体温、体征监测。做好师生员工因病缺课缺勤登


                   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因病缺课缺勤人员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证明和村(居)


                   委会出具隔离期限确认证明后,方可返校。


                      五、严格校园疫情管控。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要设置


                   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场所,高等学校设置独立隔离区,发现疑似状况的人员


                   先行隔离观察,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及时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


                   构就诊。





                                                          —16—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