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定:纪检简报2020年第一期(南宁分校)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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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简报(2020 年第一期)
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
发热、咳嗽者一律要求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
严肃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所有场所设施暂停向社会开放,图书馆、体
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 室内场馆暂停开放;学生食堂推行分餐制,减少人员
聚集。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
三、严格校园消杀防疫。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相关防护制度,落实防护措施。做好 体温测量仪、
消毒剂、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对学生宿舍、食堂、 教室、卫生间等重
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消杀防疫。
四、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机制。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师生员
工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
一进行统计核查。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 14 天的要求,确保一个不漏、
一个不少。对仍在重点疫情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应通知暂不返校。对假期留
校或已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做好疫情防控管 理和监测工作。开学后,严格
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体温、体征监测。做好师生员工因病缺课缺勤登
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因病缺课缺勤人员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证明和村(居)
委会出具隔离期限确认证明后,方可返校。
五、严格校园疫情管控。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要设置
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场所,高等学校设置独立隔离区,发现疑似状况的人员
先行隔离观察,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及时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
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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