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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围猎:行贿者说》第三集《莫存歪念 躬行正道》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云南卫视、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等同步播出,大尺度披露了围猎的多面性、隐藏性,及其背后带来的巨大危害。令观众大跌眼镜、毛骨悚然,给广大党员干部发出了有力警示,释放了“行贿同样可耻”“围猎必然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
“以势交者,势倾则绝;以利交者,利穷则散”。为什么项目招投标甲乙双方能成为朋友?这其中的目的就为了利益。双方各取所需,利益交织在一起,精心编织出一张看似坚固的“利益网”,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尾巴的时候。正如,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杨崇智,采取“写字条传递,不直接说与项目有关的问题”“不带手机到隐蔽的茶室交谈、防止被录音”等隐蔽手段与行贿人联络,但当他们再次出镜时,却以穿上囚服、隔着铁栏的形式出现,他们的“违法成本”显而易见。
生财有“道”,纪法无情。一定不能为了贪图一时来钱快、来钱多,或是升迁快,就不惜违纪违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监察法》第二十二条也明确:“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任何目无法纪、不把法纪当回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无论是受贿,还是行贿,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因此,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要对自己严格约束,增强抵制“围捕”的抗体机能,谨防为了贪图小利而失了大节。从自身做起,破除所谓的潜规则,严管家教家风,严格管理身边工作人员,从源头上铲除权力滋生腐败的土壤,让围猎者无“猎”可“围”。慎独慎行,增强防腐抵抗力,不断营造向上向善、清清爽爽的政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