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老成都北路7弄30号,曾经的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一排有着百年历史的石库门建筑,古朴静谧。12名共产党员代表相聚在此,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党章诞生于此。
第一部党章将“纪律”专设一章,共九个条款九百余字,包含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规定十分严格。比如: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党服务,三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要开除出党;言论和行动有违背党的章程和各执行决议案,无故两次不参加大会,泄露党的机密的党员等都必须开除。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出“两个服从”,即:“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此时的“两个服从”,实际上已经涉及了“四个服从”的核心内容,即“全党服从中央”“少数服从多数”。在经济纪律方面更是突出对党的经费的管理。
第一部党章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理论和组织上的完备建成。其中的“纪律”专章,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制度母体”,为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