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纪”忆】 第一次正式提出建党主张

2021-12-11   来源:清廉长沙    作者:长沙市纪委监委   编辑:钟洁   审核: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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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4月14日,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毛泽东、蔡和森、何叔衡、萧子升等13名志同道合的热血青年,聚集在岳麓山之下一座简朴的农舍——蔡和森的寓所中,举行新民学会成立会,讨论通过了新民学会会章,明确以“革新学术,砥砺品行,改良人心风俗”为宗旨,规定所有会员必须遵守五项纪律:不虚伪、不懒惰、不浪费、不赌博、不狎妓。此后,又明确了“潜在切实,不务虚荣,不出风头”的作风。

 

 

为探寻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1919年,蔡和森及部分新民学会成员远赴法国勤工俭学,毛泽东等人则留在国内,响应五四运动号召,开展“驱张”运动和湖南人民自治运动。

 

 

在法国,蔡和森“猛看猛译”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俄国革命的书籍,他认识到,要救国救民,就必须建立一个革命政党。1920年7月,在法国的新民学会会员召开了蒙达尼会议。会上,蔡和森首次提出“组织共产党”,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主张。他接连写信给毛泽东,探讨以什么方式来改造中国与世界,提出“明目张胆正式成立一个中国共产党”。毛泽东在回信中对蔡和森的主张表示“我没有一个字不赞成”,并指出,“唯物史观是吾党哲学的根据”。

 

 

新民学会78名会员中,有一半左右先后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新文化运动中影响最大的进步团体之一,新民学会为中国共产党的创立作了思想理论上的探寻和干部队伍上的准备,被誉为“建党先声”。新民学会规定的五项纪律,也是中国共产党纪律的基础,对新时代的全面从严治党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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