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案件】杭州淳安:11名党员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6-04-2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杭州市纪委   编辑:陆生鲜   审核:黄文学

      “出这样的事,说到底是我没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近日,在杭州市淳安县浪川乡纪委书记严建军的办公室里,桃园村党总支书记叶归秀拿着《问责决定书》后悔地说道。

这事还要从前段时间召开的浪川乡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会说起。在当天的会议上浪川乡19个村党组织书记向乡党委、纪委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桃园村是第一个报告的,叶归秀洋洋洒洒地完成了报告。严建军边听边记,听到第11个报告的杨家村“今年党风廉政主要抓……”

严建军越听越不对,“你的报告材料拿过来,桃园村的也拿过来,听上去怎么两个村一样。”

严建军拿着两份报告材料一看,果然两个村的报告材料除了村名不一样,别的一字不差。

会后浪川乡纪委开展调查,很快查清了事实。原来是叶归秀自己根本没有准备报告材料,他在街上打字店里了解到杨家村的报告是店里打的,就让打字店把村名换成桃园村后打一份给他。调查中还发现春节前乡纪委要求他组织村里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可是叶归秀根本没有组织,连资料也没发。浪川乡纪委认定叶归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其进行问责。

近年来,淳安县把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通过建立健全制度,用制度来层层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制定“两个责任”履职清单,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对照清单可以快速精准地明确责任分工和各自的任务目标。出台不同层面的“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乡镇及村(社区)等每年都要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两个责任”履责情况。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行量化考核,“两个责任”履责情况全部细化为具体分值,按分值对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排名,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截至目前,淳安县共有11名党员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其中县管领导干部5名。(杭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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