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案件】广西:对261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领导干部进行追究

2016-01-2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编辑:陆生鲜   审核:黄文学

     2015年,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层层传导压力,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自治区党委率先垂范落实主体责任,先后召开18次常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列出具体责任清单。深入基层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自治区纪委机关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发现突出问题98个,提出整改建议72条。全区共有687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8人,组织处理269人。修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严肃问责。全年先后对55个领导班子、261名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

坚持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理,严格按照5类处置方式提出处理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让有问题反映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讲清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分片区集体约谈各县(市、区)委书记,就共性问题敲警钟、扯袖子,同时,对各市党委、纪委书记及区直派驻纪检组长进行单独约谈,督促他们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委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及时讲清问题、纠偏改正。全年共谈话函询761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029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2504人,实现从“盯极少数到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同时,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51890件(次),立案6285件,结案59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51人,移送司法机关429人,其中,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本级立案29件,涉及厅级干部17人、区管企业干部4人、处级干部8人,结案29件,处分29人。市、县、乡纪委立案数分别同比增长46.28%、60.38%、41.96%。

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自治区纪委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在全区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和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问题等五类典型问题。自2015年9月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初核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573件,立案189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12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644人,移送司法机关204人,一批基层“苍蝇”“蛀虫”受到严肃惩处;自治区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3批次54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1977起,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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