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变味”的内部食堂

2017-04-12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广西纪检监察网   编辑:钟洁   审核:黄文学

“变味”的内部食堂

 

典型案例
 

某银行某省分行行长李某某,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将内部食堂进行装修,作为公务接待的地点。具体装修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人高某负责。高某向李某某建议,是不是可以将食堂装修得高档一些,辟出地方设两个单间,配置一些高档家具,便于接待上级领导,也免得显得银行太寒酸。李某某表示同意。装修工程共计花费150多万元,两个单间内配置了高档真皮沙发、高档餐桌、大屏幕电视和高档音响。此后在接待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时,多次上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几千元一瓶的进口高档红酒和高档白酒,每季度给予食堂大额资金补贴。

 

案例剖析

 

本案是一起超标准改造内部食堂、超标准接待的违纪案件。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一些单位仍然摈弃不了公款吃喝享乐的思想,贪图享受,想方设法规避监督,一些单位把公款吃喝转人“地下”,借着公务接待的名义,将单位食堂“变身”为“堪比五星级饭店的内部餐厅”、“把茅台酒倒进矿泉水瓶”等,奢侈浪费纷纷“变脸”,部分党员干部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大吃大喝,把内部食堂变成了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避风港。本案中,某银行某省分行违规改造内部食堂,对食堂进行豪华装修和配置高档家具,并在接待中上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喝高档酒水,违反了公务接待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应当严肃追究银行行长李某某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廉政提醒


  超标准改建豪华内部食堂,是当前公务接待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一个新花样,说到底是一些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享乐主义思想在作怪。在某些领导干部潜意识中,认为吃吃喝喝就是官场文化、就是重要工作,把大吃大喝当作“热情接待”,把相互吃请当成联络感情的唯一工具。还有的领导干部养成奢侈浪费的恶习,不吃不行、不浪费难受, “当官做老爷”的思想作怪。于是,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就想方设法打“擦边球”,故意曲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搞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认为单位内部食堂是相对隐蔽的环境,可以规避监督,躲过公众视野,继续搞大吃大喝。


  同时,公务接待长期缺乏量化标准,公共财政体制存在不公开、不透明性,缺乏刚性的问责制度作保证,也造成公款吃喝奢侈之风屡禁不绝、花样翻新。


  因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必须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密度,扩大检查范围,严格落实反对奢侈浪费各项规定,严肃问责追究,做到查实一起、通报工起、处理一起。发挥“全民监督”力量,特别是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使“舌尖上的腐败”无处遁形。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细化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将贯彻落实勤俭节约相关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考核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做到反奢制度化、长期化,避免昙花一现的“运动式”反奢。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纪律的严肃性,力戒贪图享受思想,倡导节俭清廉之风,从严自我要求,率先垂范,以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法条链接

  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

  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四条



(本文素材来源于《微腐败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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