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鬼迷心窍啊,我原本一点都不差钱的。可是,对金钱的过分痴迷让我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我家里真的不差这点钱啊!”看守所里,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中心学校会计胡仲明隔着铁窗不断重复着这样的话语。眼前的他,以往的精气神已不复存在,原本满头乌发,在进看守所短短三四个月的时间里,迅速变白,而今已满头花白,其内心的煎熬、悔恨可见一斑。
经查,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胡仲明先后32次贪污、挪用学校资金共计135.2万余元,其中涉及学校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67.1万元。
近千名农村学生一学年的午餐费被他监守自盗!他良心何安?
心理失衡打开贪欲大门
1978年9月,年仅20岁的胡仲明成为原遵义市礼仪小学的一名财务人员。
那时的胡仲明勤学肯干,很快便从对财务一无所知的“门外汉”成长为教育系统的“财务专家”。在此后的30多年里,他凭借娴熟的业务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得到了教育系统财务岗位人员的一致认可,其经手的财务账目多次被作为各学校财务人员学习的“样本”。
在工作得到肯定的同时,胡仲明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妻子是一名法官,儿子从小成绩优异,大学毕业后又有了一份体面稳定的工作,生活富足。
然而,胡仲明多年来却始终有一个心结:由于其属于管理岗位,始终难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获得职称晋升。眼看还有几年就要退休了,他觉得与自己同时期参加工作的人都已经成为高级教师,而自己干着专业岗位的工作却无法获得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干了几十年的工资竟然和那些参加工作没几年的年轻教师差不多,尽管家境殷实,他还是愈发不平衡,工作热情随之消减,个人自律随之放松。于是,在仅有四五年就将退休之时,他贪欲的闸门打开了。
利令智昏盯上学生“口粮”
2012年9月5日,胡仲明利用学校在农业银行开设基本账户支票、印鉴由其一人保管的漏洞,第一次自己填写支票并加盖所有的印章,到银行取现6万元。第一次“监守自盗”让胡仲明忐忑了一段时间,直到一个多月后,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的他,才第二次如法炮制取现4万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经查,从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胡仲明先后14次从基本账户中贪污挪用60余万元。
在这期间,胡仲明又打起了学校开设在农村信用社学生营养餐专户和另一个账户的主意。
然而,这两个账户的校长印鉴不在其手中,怎样才能套出钱来呢?
2013年7月的一天,胡仲明终于找到了“机会”。他以外出完成支付业务为由,骗取出纳开具空白转账支票并加盖校长私人印章,然后,他自己填写支票,到银行将营养餐专户资金直接转入其个人账户。
从2013年7月2日至2015年6月5日,胡仲明以各种理由从出纳处骗取16张营养餐专户支票和2张一般账户支票,自行填写支票金额加盖手中的财务专用章后,先后将67万余元的学生营养餐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平衡账目”难逃法网恢恢
拿走了这么多钱,年终总是要决算的,再说万一哪天有人查账怎么办?对此,作为老资格的会计,胡仲明早有准备。
他将本该从营养餐专户支付给供货商的款项,直接从营养餐专户中转入了其个人账户,再从学校基本账户中将相同金额的款项转给对应的供货商,而后将基本账户转账使用的支票存根连同供货商的票据一并做入营养餐专户的会计账务中,而在基本账户中则以应收款的方式虚假做账。
同时,胡仲明还利用其自创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自行编造存款余额调节科目,将贪污、挪用的金额从财务账面上配平学校财务收支。在每月和出纳就两个专户的余额进行对账时,胡仲明就口头说一下余额还有多少,或是将电脑上自行编造的银行存款余额表打印一张给出纳。到年底财务决算时,也是用虚假的存款余额应付教育局的核算。多年来没人发现异常。
2015年6月,红花岗区教育局在检查中发现长征镇中心学校的账实不符,当场将账册带走。而后,组织上希望胡仲明能主动说清楚问题。而此时的他依然心存侥幸,一面将被检查时间段挪用的几笔钱存进单位账户,一面一口咬定自己没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仅仅是账做错了。
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经过执纪人员细致查处,胡仲明终于露出狐狸尾巴。2015年12月,他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缺失必当严肃追究
胡仲明的违纪行为,固然与其个人因素有关,但他所在的学校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财务工作管理混乱,监督责任缺失。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前后两任校长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麻痹大意,不管不问,打着“信任下属”的旗号,对下属的工作毫不知情。
纪检监察机关后来在追责中发现,前任校长陆昌勇竟然不清楚学校在2013年初设立了营养餐专户,不知晓其个人的私人印章是谁在保管,更不用说过问学校财务上的具体事项。后任校长刘明强也仅仅是口头上过问一下财务印章的更换、保管,对具体落实情况没有督促。同时,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岗位设置混乱,出纳不懂账、不记账,对支票不填写、不登记,且基本账户财务印鉴、支票长期由胡仲明一人保管,最终导致胡仲明贪污挪用公款130余万元。
有责不履必然受到追究。2015年12月,陆昌勇、刘明强同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出纳刘肃林被开除党籍,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