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一直被认为是最干净纯粹的地方。不曾想书声琅琅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个蚕食国有资金长达7年的蛀虫。
南宁市宾阳县高级中学原会计苏益清作为学校里的党员干部,更应洁身自好,然而她却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在贪欲的驱使下肆无忌惮,小错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贪婪的蚂蚁演变成蚕食的巨蚁,等待她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露出马脚 主动投案
2020年5月,宾阳县审计局在工作中发现宾阳县高级中学有几笔大额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账到个人账户,要求责任人苏益清对这几笔可疑资金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终于还是败露了!”收到审计局的通知后,苏益清的内心止不住地颤抖。经过多日的痛苦挣扎,苏益清深知自己犯的错误已经抹不掉、藏不住、躲不过,便来到了宾阳县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5月26日,宾阳县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于6月2日对苏益清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了留置措施。7月14日,对苏益清解除留置措施,移送至宾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起诉。
沉迷投资 欲壑难填
苏益清自幼家庭条件贫苦。她觉得如果自己能够赚到足够多的钱,人生就不用受那么多委屈。不知不觉,“多赚钱”“挣快钱”“有赚钱的方法都试试”的观念成了苏益清的行动指南。
为了赚钱,苏益清尝试炒股票炒现货期货,然而却是亏钱居多,不知不觉就欠下了不少银行贷款。2013年8月,苏益清来到宾阳县高级中学担任会计,得知学校的转账工作都由会计来做,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已经发生错位的苏益清动起了歪心思,便将单位零余额账户内的资金转到自己持有和使用的银行卡上,等投资赚到钱再还回去。正是这种铤而走险的赌徒心理和自以为无人知晓的侥幸心理,一步一步地将苏益清推向了违法违纪的深渊。
从2013年转出4笔共计6万多到最多时2019年转出60笔共计190万多,苏益清转账次数越来越频繁,金额越来越大,把党纪国法已经完全抛之脑后。欲念一失控,贪欲这棵“毒草”就会疯长。当审查调查人员问及苏益清是否记得自己一共转出了多少笔资金时,苏益清竟回忆不起来“我自己都记不清一共转出了多少笔资金,贪污了多少钱。”
管理漏洞 监督缺失
苏益清初到宾阳县高级中学担任会计时,被告知单位的转账工作历来都是由会计来做,熟悉财务工作的苏益清对此虽颇有异议和想法,但也没有反对。因此,她在完成会计工作之余还一并承担了本应由出纳负责的转账工作。
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出纳与会计要定期互相核对银行存款等账簿,做到账账相对。但已经察觉并利用了学校财务管理漏洞的苏益清均以“现在忙,过后再说”的理由推脱。学校的出纳理解其工作繁忙并考虑到领导对苏益清十分信任,便不再追问。学校领导对会计一并负责出纳转账工作的漏洞多年来未纠正也未整改,保持着放任的态度。
如此一来,私人的腰包越来越鼓,公家的损失却越来越大。2013年8月至2020年5月期间,苏益清利用其财务会计的职务身份,以及经手宾阳县高级中学零余额账户内资金转账支付的便利条件,通过开具授权支付凭证,采取未登记记账凭证、伪造支付凭证、虚假挂账、虚列支出、涂改支付凭证、伪造公章等手段侵吞公款长达7年之久,转账380批次,涉案金额高达1200多万元。
点评:
苏益清案是典型的蚂蚁搬家式腐败案件,其特点是职务低、手段简单、时间长、次数多、金额大、影响坏,涉案金额1200多万元。一所学校暴露出资金监管方面如此大的问题,说明基层治理存在重要薄弱环节,单位的管理制度存在重大漏洞。单位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失职失责也难辞其咎。
从案件具体分析看,该案的发生是因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会计、出纳“一肩挑”,会计既管账又管现金,缺乏制约,为其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提供了可行路径。因此,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使权力运行更透明规范、高效廉洁。
小权力也有大风险。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蚁贪”多次腐败、多年腐败的突出特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强化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教育。同步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找准责任缺位、管理漏洞、制度空隙,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促改、建章立制、筑牢防线,让胆敢腐败者无可乘之机。(南宁市纪委监委 宾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