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案件】一场直播牵出高考舞弊案

2020-06-1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编辑:钟洁   审核:黄文学

日前,艺人仝卓涉嫌高考舞弊事件引发舆论热议。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及时进行全面调查。6月12日,山西省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布了调查结果,15名弄虚作假为仝卓伪造应届生身份、办理预备党员手续人员分别受到严肃处理,其中3名工作人员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采取强制措施。陕西省延安市纪委监委也已对涉及为仝卓办理虚假转学手续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进行立案审查。

对于高考公平公正,社会广泛关注。这起涉及多人的高考身份造假事件,整个链条中有哪些漏洞?该事件发生在2012年,8年过后,相关制度有哪些变化和完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暴露出的问题,带来怎样的警示?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事隔多年依然难逃追查

公开信息显示,仝卓是一名崭露头角的歌手、影视演员,1994年出生在山西临汾,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参与过多档综艺节目的录制。

今年5月22日,仝卓在网络直播中回答网友对其成长经历的提问时说,2013年参加高考时用了某些手段,把往届生的身份改成了应届生。这番言论引发网友关注。随后,有网友注意到其父仝天峰任职于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质疑背后是否有失职渎职、公权私用等问题。

临汾市纪委监委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迅速成立调查组,对仝天峰是否参与修改仝卓应届生身份一事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核实。

6月12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详细披露了整个事件的调查情况。

2012年,仝卓在北京参加高考未能考中理想学校解放军艺术学院。由于该学校有只招收应届生要求,为了能第二年继续报考该校,仝卓的继父,时任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仝天峰请托陕西省延安市有关人员为仝卓办理了虚假转学手续。随后,仝天峰又请托临汾市有关人员违规批准转学申请,并办理入学手续,使得仝卓取得了虚假的应届生学籍。

2013年,仝卓以伪造的应届生身份参加了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等学校专业考试,同年6月参加高考并被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此外,仝天峰还请托时任临汾市尧都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赵国华、时任临汾市第二中学副校长段玉河等人,弄虚作假,严重违规,为仝卓办理了中共预备党员手续。

根据调查的情况,山西省教育厅、中央戏剧学院也随即发布通报,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决定仝卓伪造应届生身份高考的各科成绩无效,依法撤销其取得的毕业证书。临汾市委组织部也宣布,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对仝卓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该案涉及的公职人员也均被作出相应处理。仝天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伙同他人伪造仝卓应届生和党员身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临汾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晋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另外13人分别受到严肃处理,其中临汾市教育局总督学苏迎泽,工作人员彭波、张文成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制度漏洞导致“钻了空子”

根据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布的调查结果,从整个事件来看,涉及教育、户籍、学校等多部门,以及转学、报名、资格审核、录取等多个环节。

仝卓,曾三次更改姓名。根据我国户口管理条例,公民变更姓名,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仝卓,生父胡某某,母亲李某某,在其父母离婚后,姓名由胡佳文先后改为李佳文、李振华,后其母与仝天峰再婚,随继父姓,更改姓名为仝卓。

2008年3月,当时姓名为李振华的仝卓考入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就读,其户籍从临汾迁至北京。2012年6月,他在北京作为应届生参加高考未被录取,同年9月,其户籍从北京迁回临汾。

据参与调查该案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就学情况迁移户口,并在北京参加高考,符合有关规定,没有发现其中有违规问题。主要问题就出在办理虚假转学、入学手续这个环节上。

2012年8月,仝天峰请托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彭波办理仝卓转入临汾上学事宜。彭波在明知缺少户籍迁移手续、家长调动工作证明、学籍卡等有关材料的情况下,先后找基础教育科时任科长苏迎泽、尧都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工作人员张子荣在仝卓的转学申请表、审批表上违规签字盖章。仝天峰随后请托临汾市第二中学时任校长朱云龙,朱云龙安排该校教务处工作人员贾美兰和学籍管理员薛文琴违规为仝卓办理了入学手续。同年10月,仝卓进入临汾市第二中学就读,至此,取得了虚假的应届生学籍。

为何在当年高考考生资格审查中没有发现仝卓的学籍问题?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12年11月25日,山西省招考中心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招办在2013年高考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每一位报考者的资格,做到“六个严禁”,其中就包括“严禁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对于考生资格审查中甄别往届生与应届生,山西省招考中心只是负责山西省内,也就是说,如果仝卓上次高考不是在北京参加,而是在山西,那么2013年他就无法通过审核。而当时北京与山西高考报名系统并未联网,因此山西无法发现其曾经在北京参加过高考。

客观上当时的制度有漏洞,主观上却是个别领导干部罔顾党纪国法、不当用权的肆意妄为。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触碰高考公平底线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山西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派出专人全程指导案件查办。临汾市纪委监委抽调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组成审查调查组,迅速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方案。经过连续奋战,案件在短期内取得了重大突破,事件真相陆续浮出水面。

调查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回顾“仝卓事件”整个过程,仝天峰和其他涉案人员违规操作能够一路“绿灯”,监管漏洞是重要原因。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这些涉案工作人员,尽管职务不高,但手中权力却不小,这些漏洞给他们行使权力留下灰色地带。一旦权力运行失去规范和监督,极易成为个人谋取利益的私器。

调查组办案人员表示,一连串干部被查,教训是惨痛的,必须深刻总结,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加强日常监督,强化权力制约,坚决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任性空间。

多管齐下维护教育公平

“仝卓事件”之所以受到关注,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求。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仅要严厉查处敢于触碰红线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还要从制度上加以完善解决。

记者了解到,这起发生在2012年的高考舞弊案暴露出的学籍管理漏洞,在2014年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运行后,已经被有效封堵。依托该信息管理系统,教育部门和学校可以实现学籍注册、档案管理、转学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既方便了学生及家长通过网络办理相关事项,提高管理部门和学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也为教育监管提供了支撑。

北京市东城区某小学一位从教多年的教师对记者说,该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后,每个学生都会在小学登记入学时,生成一个终身使用的学籍号,以字母“G”加上本人身份证号,实现一学生一档案一学籍。北京学生的“教育ID”也与此学籍号配对绑定,升级、毕业、奖惩等情况,都会在系统中生成标记。

这位教师还解释,如果一个学生从外省转入北京,通过本人的学籍号可以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到此前就学的全过程,跨省异动也会体现在系统中。系统的填报录入、数据审核都由专人实名负责,出现问题可以责任到人。

6月13日上午,记者探访北京市西城区某中学,恰好赶上北京市2020年中考第二次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等候在考场外的家长告诉记者,“教育ID”一直跟随着学生,从小升初到如今中考报名,学生的中考体育、英语听说、文化课考试成绩以及健康体检情况,都会通过“教育ID”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同时还要经过学生、家长签字认可和学校、教育部门的审核。所有专属本人的信息,将一直陪伴学生到高考。

“仝卓事件”调查组办案人员认为,学籍管理漏洞已经通过信息化管理、技术手段的应用得到较好的解决,有关部门还应针对其他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体制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该案还暴露出违纪违法人员思想深处存在的诸多问题。据办案人员介绍,在与涉案人员的谈话中,大多数涉案人员都后悔不已,熟人关系、亲情友情,抹不开面子、拉不下脸拒绝,让他们失去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维护公平秩序的规则意识以及依规办事的基本原则。

理想信念动摇、纪法观念淡漠、特权思想顽固、侥幸心理作祟……思想问题导致行为偏差,最终不但逾越纪法红线,故意违规操作,甚至在调查过程中,还出现了为逃避责任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以及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等行为,错上加错。

临汾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必须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做深做实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不断加强对全体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既释放惩的震慑,也发挥治的作用。

记者还注意到,不少人惊讶于仝卓居然在网络直播中公开自曝“家丑”,这说明他本人并未意识到高考舞弊是不光彩的事,是违纪违法的事,家风家教显然也存在问题。

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初三年级的小文(化名)同学是仝卓的粉丝。她和不少朋友都很喜欢仝卓的歌声和他在节目中热情的表现。“仝卓事件”曝光后,小文在微博中这样写道,高考舞弊是对规则的藐视和对教育公平的破坏,这是底线问题。做好一个人,比任何辉煌成就更重要。

【事件回顾】

5月22日晚,艺人仝卓在一次直播回答网友的提问环节中,自曝 “用了某些手段”,把往届生的身份改成了应届生,但还是没有考上心仪的大学。该事件引发网友极大关注与热议,认为触碰了“教育公平”的底线,一时掀起轩然大波。

 

本网讯 仝卓自曝有关问题后,山西省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临汾市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仝卓,曾用名胡佳文、李佳文、李振华,1994年5月出生,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生父胡某某,系山西某建筑公司职工;母亲李某某,系临汾市尧都区某局职工。1996年11月,其父母离婚后,姓名由胡佳文先后改为李佳文、李振华。2008年3月考入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就读,其户籍从临汾迁至北京。2012年4月,李某某与时任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仝天峰再婚。2012年6月,当时姓名为李振华的仝卓在北京应届参加高考,未被录取;同年9月,其户籍从北京迁回临汾,姓名由李振华改为仝卓。2013年,仝卓再次参加高考,被中央戏剧学院录取,2018年7月从该校毕业。

一、关于仝卓以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的问题

2012年高考后,仝卓(当时用名李振华)想再次参加高考并报考解放军艺术学院,因该校要求必须是应届生才能报考,其继父仝天峰向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彭波咨询如何将往届生转为应届生,彭波建议采取从外地转学回临汾的方式解决应届生身份问题。于是仝天峰请托陕西省延安市有关人员为仝卓办理了虚假转学手续。

2012年8月,仝天峰请托彭波办理仝卓转入临汾上学事宜。彭波在明知缺少户籍迁移手续、家长调动工作证明、学籍卡等有关材料的情况下,先后找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时任科长苏迎泽、临汾市尧都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工作人员张子荣在仝卓的《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延安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批表》上违规签字盖章。仝天峰随后请托临汾市第二中学时任校长朱云龙,朱云龙安排该校教务处工作人员贾美兰和学籍管理员薛文琴违规为仝卓办理了入学手续。同年10月,仝卓进入临汾市第二中学就读,至此,取得了虚假的应届生学籍。

2013年初,仝卓以伪造的应届生身份参加了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天津音乐学院等学校的专业课考试;同年6月,参加了高考。填报志愿时,仝卓填报了中央戏剧学院和天津音乐学院,最终被中央戏剧学院歌剧表演专业录取。

仝卓以伪造的应届生身份参加2013年高考,违反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仝卓党员身份弄虚作假的问题

2013年6月,仝天峰请托时任临汾市尧都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赵国华帮助办理仝卓入党手续。赵国华向其提供了空白《入党志愿书》,并安排时任临汾市尧都区委党校办公室主任王迎晖,在仝卓未实际参加培训的情况下,办理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

随后,仝天峰请托时任临汾市第二中学副校长段玉河,请其帮助办理仝卓入党手续。段玉河分别找到时任该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罗青姣,时任临汾市尧都区教育局党办主任许文杰帮忙,违规办理了仝卓中共预备党员手续。2013年8月,仝卓被中央戏剧学院录取后,其党组织关系一并转入。2018年7月毕业后,仝卓的党组织关系转回临汾市。

仝卓入党手续弄虚作假、入党程序严重违规,临汾市委组织部根据我委调查结果,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作出对仝卓党员身份不予承认的决定。

三、关于临汾市教育局局长李晋平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问题

在对仝卓有关问题调查过程中,临汾市教育局总督学苏迎泽、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彭波为逃避责任,伙同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张文成伪造了仝卓由延安迁至临汾的户籍迁移手续,通过张子荣、贾美兰、薛文琴将该手续放入仝卓转学档案。临汾市教育局局长李晋平知悉该情况后,既不制止,也不报告,并指使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临汾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张宝仓在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时,隐瞒了仝卓学籍存在问题的情况。

2020年6月3日,临汾市公安局以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苏迎泽、彭波、张文成三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四、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仝天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伙同他人伪造仝卓应届生和党员身份,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临汾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晋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汾市尧都区政协副主席朱云龙,在担任临汾市第二中学校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决定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临汾市尧都区教育科技局普通教育室副主任张子荣,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汾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贾美兰,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汾市第二中学图书管理员薛文琴,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汾市尧都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国华,在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临汾市尧都区一平垣乡联合学校校长许文杰,在担任临汾市尧都区教育局党办主任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现任职务。

临汾市尧都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王迎晖,在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委党校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现任职务。

临汾市第二中学党委书记段玉河,在担任临汾市第二中学副校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现任职务。

临汾市尧都区教育科技局副科级干部罗青姣,在担任临汾市第二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临汾市招生考试中心主任张宝仓,违反政治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汾市教育局总督学苏迎泽,工作人员彭波、张文成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待司法机关查清三人问题后,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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