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

2015-04-16   来源:纪检监察审计室    作者: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编辑:陆生鲜   审核:黄文学

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

桂纪发〔201414

各市、县纪委、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自治区各直属企业,南宁铁路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就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刻认识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危害性

       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颁布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强力整体推进,全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涉酒所发生的问题及负面影响比较突出,一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饮酒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酒后失德失态,有的酒后滋事闹事,个别甚至酒后严重违法违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此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极坏。

       开展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专项行动,是我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肃的政治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着力纠正和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强行劝酒、斗酒、酗酒以及酒后滋事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

       二、提倡健康文明生活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强调指出,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要下决心减少应酬,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多学习充电、消化政策,多下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多系统思考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远离那些庸俗的东西。文明饮酒、健康喝酒是文明社会的生活方式。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革除饮酒中的陋习,带头培育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带头养成健康、文明、适量饮酒的良好习惯,少端酒杯多办实事、少说酒话多讲实话、少沾酒气多接地气、少耍酒风多护党风,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上来。要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树立和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严明纪律要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自治区有关纪律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防止酒后失态失言失密失范,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二是严禁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三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四是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五是严禁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六是严禁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

四、严格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饮酒行为的教育监督和约束,完善制度机制,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执纪监督,采取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大对违反六严禁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要严查快办,及时点名通报曝光,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不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成果。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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