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

作者:陈金鸿 编辑:杨涛泉 审核: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次数:

一、档案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保密守则;

二、科、系、部、室形成的管理性原始材料、只供材料形成部门查阅;

三、带密级的文件、密件不许外借、复印,经领导审批准予复印的密件,用后由档案部门回收销毁,不得扩散;

四、经领导批准同意摘录的密件材料必须记录在保密本上;

五、密件的复制,由档案人员办理;

六、密件应放置在设备完善的装具中保存;

七、密件应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检查和纠正。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党政办公室

空港校区 地址: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1号 邮编:532100 电话:0771-5075511 传真:0771-5075588

安吉校区 地址:南宁市安吉大道15号 邮编:530001 电话:0771-2204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