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网络中心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贯彻国家关于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树立网络用户的安全和保密意识,根据国家计算机监察等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每年年底根据学院人力资源部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制定下一年度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第二条 建设网络安全信息网站或栏目,宣传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发布网络安全的有关信息,通过网络进行网络安全知识的宣传。
第三条 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网络安全的知识教育,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强化网络安全意识。
第四条 根据有关网络安全的教育和培训要求,组织院内的各网络相关管理员进行网络安全法规的学习,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和技术的培训。
第五条 学院各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网络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
第六条 学院各单位和部门的网络相关管理员应自觉不断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第七条 协助并承办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