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网络中心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学院的规划制定本部门的中长期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年度建设计划。
第二条 根据年度建设计划论证系统建设的可行性,提出系统建设要求和预算,并根据学院要求提交相关项目材料;
第三条 按国家和学院设备与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实施建设项目,并根据学院采购部门的要求实施产品采购和产品验收;
第四条 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专人跟踪工程施工,保障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保障工程质量;
第五条 根据建设项目要求,对设备运行进行系统测试,测试结果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参数,各项功能必须正常运行。
第六条 整体系统从初步验收结束时刻起,进入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阶段。整体系统在试运行期间,不间断地连续运行时间不应少于两个月。试运行由系统集成商的代表负责,用户和设备厂商密切协调配合。在试运行期间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监视系统运行;
(二)网络基本应用测试;
(三)可靠性测试;
(四)系统冗余性能测试;
(五)系统安全性能测试;
(六)网络负载能力测试;
(七)网络应用系统功能测试。
第七条 各种系统试运行满三个月后,由用户方对系统集成方所承做的网络工程进行最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