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校园网设备使用、备份管理制度
第一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络中心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二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三条应对拥有重要系统或重要数据的设备及时进行数据备份,防止系统、数据的丢失;涉及数据备份和恢复的设备要由专人负责数据备份工作,并认真填写备份日志。
第四条网络服务器数据备份工作,应做到:增量备份每日做,系统备份每周做。系统管理员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应用服务器的数据库文件做一次异机备份,数据保存一个季度。
第五条备份数据应该严格管理,妥善保存;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第六条数据的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都应严格控制。严禁未经授权将数据备份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数据恢复或转入操作。
第七条一旦发生数据丢失或数据破坏等情况,要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备份数据恢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更大的损失。
(一)全盘恢复一般应用在服务器发生意外灾难导致数据丢失、系统崩溃或是有计划的系统升级、系统重组等。
(二)个别文件数据恢复一般用于恢复受损的个别文件,或者在全盘恢复之后追加增量备份的恢复,以得到最新的备份。
第八条网络中心管理员必须定期1个月检查一次保存备份数据能否正常使用,需刻录光盘的数据应经过检验确保数据备份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后,方可刻录光盘。
第九条进行备份的移动存储设备要进行设备备份标识,不得借于他人使用或做其它用途,保证备份专用。
第十条如使用移动设备转移存储保密数据,需在使用前格式化,并在使用后立即删除保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