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24-2025年度校级团体优秀干事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04    文章来源:分校团委    作者:江华    编辑:韦艳娜    审核: 梁喻深     阅读:

为全面总结分校各校级学生组织在2024-2025学年度的工作成果,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部门干事,进一步展现学生组织的良好风貌,提升校级学生组织工作的规范性与先进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组织部门干部及干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校级团体“优秀干事”评选工作。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对象

分校各校级团体全体大一干事(2024级)

三、评选时间

1、初审时间:202506月12日-202506月18日

2、二审时间:202506月19日-202506月26日

四、评选名额

分校各校级团体大一干事总人数的10%(名额向下取整)

五、参与评选条件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遵守学习纪律,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3、作风扎实,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深入调研,遵守校规,接受监督。

4、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助人为乐,诚实谦虚,热心公益。

5、服务意识强,积极参加活动,关心学校发展,为同学办实事。

6、法律意识强,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

7、工作勤奋,有事业心、责任感,勇于创新,追求卓越,提升组织协调能力。

8、任职经历,担任校级或分校区级团体干事,任职半年以上,热心服务,严于律己

六、评选细则

评选方式以工作考评为主,满分为100分。详细评分细则见附件一:分校各校级团体优秀干事评选细则。

七、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三),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

2、初审:各校级团体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委员按照评选细则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并填写校级团体优秀干事评比条例评分表(见附件二),确定初审名单(团体干事总人数15%)。

二审:各校级团体以团体为单位于6月19日前将初审名单及人员的评比条例评分表、申报材料(申请表、附个人事迹)、证明材料(成绩截图、奖状证书复印件的纸质档)报送至团委·学生部组织部,电子版材料交到团委·学生部组织部邮箱(ggtwxsb@163.com)进行最终评选,确定最终名单后上报团委审批,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3.统一为优秀干事颁发荣誉证书,并将结果作为换届时竞选委员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分校各校级团体优秀干事评选细则

附件二:校级团体优秀干事评比条例评分表

附件三:校级团体优秀干事申请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

                                    南宁分校委员会

                                    20256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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