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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共青团崇左市委员会 关于评选2020年度“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员”“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崇左市五四红旗团委”和“崇左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的通知

时间:2021-04-22    文章来源:分校团委    作者:于洋    编辑:谢欢    审核: 梁喻深     阅读:

崇青发〔2021〕7号

共青团崇左市委员会

关于评选2020年度“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员”“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崇左市五四红旗团委”和“崇左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各系统团(工)委,辖区各高校团委:

“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员”“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崇左市五四红旗团委”和“崇左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是共青团崇左市区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市级荣誉。按照团章有关规定,共青团崇左市委决定于2021年“五四”期间集中表扬一批“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员”“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崇左市五四红旗团委”和“崇左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和条件

(一)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在崇左市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陆“智慧团建”系统。

6.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

专职团干部和近三年获得过崇左市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表扬奖励的团员不参加评选。

(二)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20年度在所在团(总)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敢于担当作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在崇左市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5.积极带头参与青年大学习。

6.截至2021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本人基本信息已登陆“智慧团建”系统。

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崇左市青空间”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和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

近三年获得过崇左市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表扬奖励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崇左市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教育。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团的工作有活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团干部配备率应达到90%以上,学社衔接率应达92%以上。

3.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配备齐整,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作用发挥好。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近三年获得过崇左市及以上“五四红旗团委”表扬奖励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四)崇左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教育。

2.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总)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总)支部工作有活力。团(总)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配备率应达到90%以上,学社衔接率应达92%以上。

3.班子建设好。团(总)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脱贫攻坚、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疫情防控等任务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近三年获得过崇左市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表扬奖励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少先队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二、申报名额

(一)共青团崇左市区委参照“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底数,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推报名额分配。推报名额与评定名额的比例为1.5:1。已经被推报为“崇左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总)支部、团员、团干部。注意推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各县(市、区)、各系统团委(团工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各市、各系统团委(团工委)推荐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要统筹考虑青年社会组织、新兴产业组织的候选人(单位),注意推荐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

三、工作要求

各系团总支、各学生团体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拟申报的个人、团支部进行严格了解和把关,公平公正推选申报对象。申报团支部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连同公示证明原件和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8:30前报送电子版材料至分校团委邮箱gggzytw@163.com。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各级团组织要把评优作为撬动工作的杠杆,把推荐过程作为激发正能量的有效途径,有意识、有计划地培养和树造一批模范带动力量。要大力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开展申报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上报分校团委。

未尽事宜,请联系分校团委。

联系人及电话:谢欢,0771—5075668

电子邮箱:gggzytw@163.com.

附件:关于评选2020年度“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通知附件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一审:于洋;二审:谢欢;三审:黄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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