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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21-2023学年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通知

时间:2021-09-26    文章来源:分校团委    作者:于洋    编辑:谢欢    审核: 梁喻深     阅读:

各分校属单位、系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学生社团工作指导,促进学生社团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改革实施方案》《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开展2021-2023学年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岗位说明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是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教师,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等工作指导。

三、聘任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决定,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较强的事业心,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

(三)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具有指导学生社团开展与其性质任务相关活动的能力;

(四)愿意接受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基本要求

(一)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确实因工作需要的,可配备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是本校在职教职工。

(二)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期为2年,校团委每年根据学生社团的数量确定社团指导教师人数,并组织统一申报工作。

(三)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在任期内不可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向校团委提出解聘申请,并按本办法重新聘任。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或不予以注册通过的,则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五、工作职责

(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社团管理,教育和引导学生社团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关于学生社团思想政治工作和其他重大事场的指示和决定;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和切实加强对学生社团发展的指导,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三)组建学生社团团支部。指导团支部开展各类主题鲜明、内容主富、形式多样的团组织活动。

(四)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定期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学习活动、社务运作、活动谋划、专业研习等,并帮助指导解决在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要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保证活动的质量和活动效果,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五)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特别是校外活动时,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认真做到“四个一”,即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学生社团主题团日活动,每季度至少深入学生社团活动一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社团干部培训,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全体会员的工作报告。

(七)指导学生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做好期末工作总结;协助做好学生社团考核及星级学生社团评选工作。

六、考核与激励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日常管理由分校团委负责;年度和聘期考核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和校困委等部门组成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组进行考核,每学期进行工作量达标审核一次,每年度综合考核一次。结合所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数量、质量,指导成效等方面,进行相关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为优秀:

1.所指导的学生社团荣获区级以上集体表彰的;

2.所指导的学生社团涌现出突出先进事迹且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

3.在维护社会和学校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学校表彰的。

(二)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年度考核优秀的指导教师,学校将授予“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并对其进行表彰和颁发证书。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解除聘任关系:

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没有履行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学生社团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3.学生社团对指导教师不满意,且理由正当、事实无误的;

4.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的情况。

七、选聘流程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原则上随学生社团年度注册工作一并完成。

(一)意愿征集

符合上述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条件和要求的人员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0月12日17: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gggzytw@163.com,纸质版交至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05)。

(二)资格审查

(三)组织选聘

(四)公布聘用

经报所在部门(系部)审批后,提交分校团委审核审定,经同意后由学校统一公布聘用并颁发聘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洋

联系方式:0771-5075668

九、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2:社团名称

(一审:于洋;二审:谢欢;三审:黄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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