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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分校团﹝2021﹞21号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度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时间:2021-11-19    文章来源:分校团委    作者:韦艳娜    编辑:谢欢    审核: 梁喻深     阅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委员会文件

桂理工南分校团办﹝2021﹞21号

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度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21〕21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实际情况,分校团委组织开展了2020-2021学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经各团支部、个人申请,各系初审,经分校团委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冶金工程2019-1班等23个集体 “‘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赵振宇等153名学生“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李秀珍等131名学生“优秀团干”荣誉称号;授予胡小杰等151名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刘文靖等157名学生“文体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号;授予何世真等138名学生“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于宏杨1名同学“科技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创造更大的成绩。希望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立足本职、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理工大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20-2021学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名单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委员会

2021年11月20日

(一审:于洋;二审:谢欢;三审:黄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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