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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图书馆座位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2日    作者:图书馆    编辑:图书馆     审核:谢晓明

为保障图书馆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提高座位及电子阅览设备的利用效率,维护文明、安全、整洁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占座。阅览座位及电子阅览机位均属公共资源。读者应遵循“一人一座,严禁占座”原则,30分钟内离开座位的可以填写“临时离座提示条” 放在座位上(提示条可在服务台领取),超过30分钟未返回即视为占座,管理人员可依规清理。

二、占座物品。管理人员不定期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随时清理占座物品;每日闭馆前清空个人占座物品,由此造成的个人物品丢失,由占座者自行承担。

三、电子阅览室座位管理。优先保障读者使用计算机设备的需求,在计算机使用不饱和的情况下,其他座位可供读者自习使用,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实际上机需求对座位进行协调。

四、文明使用座位。在图书馆内保持安静;禁止携带食品、杯装饮料(饮用水除外)等进入阅览区域;离开座位时请务必拔掉个人设备的电源插头;严禁随意插拔电子阅览室内计算机的电源和鼠标键盘等设备及线路。读者因座位问题发生纠纷,应请求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未尽事宜或详细分区安排、申请流程,请参阅图书馆相关专项通知。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图书馆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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