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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中央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9日    作者:唐小芳    编辑:卢晓龙     审核:谢晓明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图书馆中央空调设施设备,达到正常运行、满足需求、节约能源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启用条件

1、常规情况下,夏季5月至10月,室温达到30℃以上时,可开启空调制冷。

2、5月至10月之外时间,因天气持续高温或图书馆开展大型活动场地需求等特殊情况可临时申请开启空调制冷。

二、制冷时间

1、图书馆常规开馆服务期间,空调制冷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10:00至下午18:00。节假日开馆时间变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制冷时间。

2、图书馆因开展活动场地需要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制冷时间。

3、在馆人数较少可通过自然通风或者风扇满足降温需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制冷时间。

三、管理要求

1、空调开放时设置温度不低于26℃。

2、空调制冷期间注意关闭门窗,防止冷气流失。

3、空调设备发生制冷效果不好、漏水、异响等异常状况时应第一时间向管理部门报告,联系检修维护。

空调使用部门联系人:周琰

空调管理部门联系人:雷声向


图书馆 后勤管理部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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