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落实《广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实施方案》,做好“协同”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围绕自治区“19+6+N”产业体系,探索形成央地资金协同、区市科技创新资源集成联动模式,进一步提升各设区市科技创新工作组织能力,推动各设区市产业科技创新提质增效,推动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沿边临港产业园区、高新区等重点园区创新发展,自治区科技厅已发布发布2025年度“协同”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19933877.s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5月15日18:00前系统填报,我校截止时间5月14日下午14:00前;5月28日前完成补正,我校截止时间5月23日早9:00。
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28日至5月15日18:00期间,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系统)填写项目申报有关材料并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18: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5年5月28日18: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须于2025年5月30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二、组织方式
本批项目采用公开择优方式,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财务评审,形成立项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系统、本地区的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容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四、特别提醒
自治区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审慎甄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自治区科技厅已在本厅门户网站公布科技活动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和有关规定,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有关问题的反映。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管理部联系。联系人:李雯霏;联系电话:0771-5025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