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4〕1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及要求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用学生线上申请方式进行,由学生登录广西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系统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2022〕9号)和《桂林理工大学国家及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桂理工学〔202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要求学院书记或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严格掌握评审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根据下达的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将严格对照《桂林理工大学国家及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桂理工学〔2021〕5号)中相关申请条件和下达的分配名额,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认真、细致地核查,核查无误后,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及汇总上报,并存底备查。
二、个人申请、学院公示时间
1、个人申请时间:9月12日-9月13日
2、学院审核、公示时间:9月13日-9月15日
三、名额分配、评选对象、申请条件
(一)名额分配
本科候选:1名(分校共2个名额,由各学院评选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分校评选,结合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匿名投票前2名获得);
专科:1名;
专科候选:1名(该名额需要与其他学院进行PK,择优获得)。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度无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公德、诚实守信,无故意拖欠学杂费行为,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积极上进;
(6)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和校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2、申请条件
(1)勤奋钻研,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度获一等以上(含一等)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体育锻炼等活动,个人综合素质特别突出,在同学中有很高威信。
四、材料上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学生需要填写上交的材料
1、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2、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务必按照附件3填写模板和附件4填写规范逐项参照填写,不允许改变表格原格式);
3、本学年课程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教务部或系部公章);
4、本学年主要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
(二)材料上交时间
符合条件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1、附件2、成绩单扫描件、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系资助管理部邮箱:zizhubu@163.com(文件命名:姓名+国家奖学金)。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联系人:李 杰 王胜
电 话:0771-5075928
附件:机械2023-2024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和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