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12   作者:继续教育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jxjyzx   审核:   点击数:

各相关系(部):

根据桂考委办【2015】3号《关于做好广西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保证衔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结合分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8日和19日举行。

二、考生备案信息上报

请各系将已参加拍照或自行上传相片的专本衔接新生名册按照《衔接自考学生备案信息表》格式填写完整,于3月16日前统一上报我中心。(包括:电子版一份和加盖系部公章的纸质文档材料一份)。

注:未备案的考生的校考成绩将无法录入系统,成绩不能合成。超过规定上报时间的,可在4月10日前补报一次。

三、考生课程成绩上报

包括衔接课程校考成绩和沟通课程成绩。

1、上报成绩时间要求:由各系按专业、课程汇总后,于4月8日前统一上报我中心。因逾期未上报、漏报造成的成绩不能合成,按桂考委办要求:校本部已不得再受理补录成绩申请。

2、上报材料要求:请按《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课程校考成绩表》格式填写完整,报送电子版一份和加盖系部公章的纸质成绩册一份《桂林理工大学衔接课程校考成绩汇总表》加盖系部公章的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3、沟通课程成绩:占比100%。上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沟通课程成绩必须在此次上报完毕。

4、衔接课程校考成绩(即过程性学习成绩):占比40%。由平时学习成绩和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按5:5两部分组成。即校考成绩=平时成绩*50%+考试成绩*50%。

5、根据桂考委〔20148号《关于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报考条件的通知》精神,以后不再上报加考课程成绩。

四、毕业答辩工作

各系部需按照《答辩管理规定》,组织学生做好论文指导、答辩工作。最迟在3月20日前将答辩计划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成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407695939@qq.com邮箱。经审核同意后,由我中心派出答辩组长参与毕业答辩工作。

论文答辩成绩必须在4月20日前提交。论文答辩成绩请按《桂林理工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提交。

毕业考核、毕业答辩收费标准请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桂教基【2009】118号《关于下发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执行。

上半年毕业申请预计将于5月23日前截止,我办将在接到区考试院文件后发布具体时间通知,请各单位做好准备。

五、成绩查询

考生从2015年5月19日开始,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六、考试纪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级考试,要把“考试安全”放在最突出位置,考前务必着重加强对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强调考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禁止携带手机等,避免有意、无意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自考工作有很强的时间性限制,请务必按此通知要求时间上报各项信息数据。各衔接学校可根据此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内的工作做相应提前安排。

(二)请按统一格式规范填写,在使用Excel上报电子数据时,务必将准考证号序列设置为文本格式,并确保考生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等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三)请各系部在数据(材料)上报前仔细检查,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的完整统一,并加以备份待查。然后将电子版数据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至邮箱,避免数据在传输中丢失,造成工作上的不便。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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