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会议,是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沟通情况,统一认识,部署工作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和工作质量,使各级领导从会海中解脱出来,改进领导工作的方式方法,集中精力抓大事、办实事。经研究,现就精简学校会议、提高会议质量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原则
1、精简会议要以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部门为前提。
2、精简会议要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强化分管校领导与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各单位(部门)间的相互协调和商讨工作。各单位(部门)间要主动协调并注意接受其他单位(部门)的协调,应本着解决问题、提高效率的态度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
3、精简会议要以加强调研、制定科学方案为科学决策提供条件为前提。凡提交学校会议讨论的议题(紧急情况除外),都要有详细的调研和思考,并提供相关的资料(需讨论解决的问题一般要有两个以上选择方案)。
二、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
1、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质量。做到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并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能开短会的不开长会;会议中要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话不在多,点到为止。对于在同一时段同时布置工作,需要召开多种会议的,实行并会套开,会后分头贯彻落实,由会议主办单位进行检查督促。
2、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与会人员。召开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要克服无关人员和领导陪会及一次会议多位领导重复讲话等现象;需要举行的会议要认真作好准备,要事先明确名称、主题、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工作分工,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会议活动经费。
3、为了切实控制会议数量,学校决定每周二、周四为学校无会日,学校在该两天内一般不组织召开会议。
4、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召开会议、传递信息。凡属一般工作布置等方面的会议要尽量利用电话、校园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传递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三、严格执行会议制度
1、学校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或单位、部门正职领导会议,须经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召开单位、部门副职领导会议,须经校领导批准;经学校党委、行政授权,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可以召开单位、部门负责人会议。
2、学校召开的各类会议,要认真执行会议制度,遵循各种会议的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定,严格审定议题,认真做好会前准备,提高会议质量。
3、凡属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各部门要主动履行各自职能,认真处理,不应将问题上交或推诿。
4、各单位、各部门主办的会议,一般不邀请校领导参加,确需校领导参加的,要分别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一协调。
四、加强会议精神落实
1、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各类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具体负责承办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决定、决议的检查、督办、落实工作。
2、凡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学校各种会议在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学校的会议精神得到及时、全面的贯彻落实。
五、严肃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和会议讨论的情况,涉及保密和不宜公开的,在组织未正式公开之前,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2、凡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都要实行严格的会议请假和考勤制度。学校党委、行政召开的会议,各单位(部门)领导因事因病需请假的由主持会议的校领导审批,其余人员由本单位、本部门正职领导审批。由分管某一工作的校领导主持召开的工作会议,出席人员因事因病需请假的,由该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提前通知而非临时通知的,参加会议的单位(部门)领导要做好工作安排,按要求出席会议,一般不得请其他同志代替自己出席会议。凡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都要实行严格的会议考勤制度,由具体办会的部门负责统计会议出席人员的情况。
3、与会人员会议期间要将有关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振动状态,不得在会上交头接耳或随意离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六、本规定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