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清明节放假前后的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3日(星期三)晚的课程暂停;
二、4月4日至6日的课程暂停;
三、4月7日(星期日)补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
四、4月7日(星期日)晚院公共选修课照常上课。
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补课,如需补课,请到教务部协调安排补课事宜。
请广大教师、相关人员根据本通知,切实做好相关教学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部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