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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函授毕业生毕业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分校(党委)办公室 作者:继续教育中心 编辑:方雷 审核:苏欣 发布时间:2013-05-06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了做好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数据上报及学士学位申请工作,使毕业生能按时顺利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毕业证条件:函授学生从正式录取入学到申报毕业,须满2.5年。2011级的学生,在5月底之前完成所有课程和毕业论文等全部教学任务2013年6月底可毕业。如果未能按时完成课程及论文任务的只能延迟毕业。目前,每半年有一次申请补办的机会。比如该生在2013年12月之前补完成绩、费用,则教学单位可为其补报办理2014年1月份的毕业证。申报毕业的学生,必须为综合管理系统内在册,并且已经录完成绩、全科合格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不能审核通过(故请各系部务必在5月7日前将2011级毕业生的成绩单全部上报继续教育中心,由继续教育中心及时录入综合管理系统内,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毕业)。

二、毕业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毕业生数据汇总表:请各系部严格按照毕业生数据汇总表的标准格式的要求填写《毕业生数据汇总表》(附件),并于5月13日前将《毕业生数据汇总表》纸质版的系部签名盖章后交继续教育中心温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到407695939@qq.com邮箱。提交的毕业生数据必须是已经交新华社学籍照片、毕业生登记表和已经交清费用的学生。

(二)毕业证相片:请各系部于5月13日前提交与毕业生数据人数、顺序相一致的学生毕业证照片(新华社学籍照片)。无新华社照片的不得办理毕业证,如擅用其他相片、本专科照片混用等造成网上学历电子信息查询出现问题的,所有后果自负。

(三)毕业生登记表:请各系部于5月13日前提交与毕业生数据人数、顺序相一致的学生毕业生登记表。

三、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工作:请各系部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6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受理学员申请材料,并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汇总表、学员申请表及证书复印件交继续教育中心温老师处。

四、各系部按照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由于该项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利益问题,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本着认真、负责、细心的态度做好本项工作。为防止漏报学生名单,请你们对2011级未提交完毕业所需材料和未缴清学费的学生进行逐一通知、核实,以保证学生按时毕业。

五、其他:请各系部做好2011级、2012级函授学生学费催缴工作,对符合毕业条件学生的缴费情况进行逐一清查。

特此通知

附件:毕业生数据汇总表(标准格式)

                                                             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