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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季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分校(党委)办公室 作者:学院(党委)办公室 编辑:方雷 审核:苏欣 发布时间:2013-07-11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季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3年暑假学生从7月15日(星期一)开始,8月30日(星期五)结束,8月31日~9月1日(老生)报到注册,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了做好暑期空港、安吉校区间学生的搬迁工作,需要搬迁的学生返校时间提前到8月28日,8月30日正式组织搬迁。

二、本学期教职工正常上班至7月14日[7月13、14日(星期六、日)不休息]。各单位(部门)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在7月15日~8月28日间安排教职工轮休。8月29日(星期四)起全院教职工正常上班。8月30日(星期五)上午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到岗情况报人力资源部。

三、学院办公室、保卫工作部、后勤工作部在假期要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应办事务,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立即向本单位(部门)领导和学院值班同志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于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安排值班的单位、部门领导要错开值班,经常检查值班人员的工作并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学院将不定期抽查值班制度执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单位、部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安排值班的单位、部门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值班安排表见附件)请于7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学院办公室。 

暑期值班时间(星期六、日除外):

上午 9:00~11:30 下午 3:00~5:00

四、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期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在暑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校内外各种大型活动;要注意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设备、药品、器材等物品的管理及防盗、防火措施的落实。保卫工作部要认真做好假期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重点监控,加强巡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暑假校园内的安全稳定。 

五、暑期轮休期间教职工外出探亲访友或旅游均须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外出或不按时返校上班和销假者,均按旷工论处。

附件:2013年暑假值班安排表(样表) 

                                                                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