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2013年全区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的通知》(桂人防办字〔2013〕184号)要求,为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研究,定于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30至10:45在全市(含6县县城)试鸣防空警报。届时除计划参加疏散隐蔽演练的人员外,市民可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必疏散隐蔽。
试鸣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特此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 南宁警备区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