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各部门:
为做好201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保证分校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现将2014年度财务决算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财务报账日期截至2014年12月25日。请各单位(部门)抓紧时间,对已经发生的开支事项尽快办理报账,列入2014年度的支出。从2015年开始,原则上不再报销2014年度取得的各类发票和其他报销凭据。
2014年度未使用完毕的“日常公用经费”指标结转下年使用,不再清零。
“专项建设”指标原则上清零;对2014年度未完工、下年度完工的“专项建设”项目,于2014年12月25日前提交书面说明(执行进度、项目执行滞后原因等),经分管领导批准,交财务部汇总请示院领导,决定是否同意该指标结转下年使用。
二、凡借有分校款项(含现金借款和转账借款)的教职工,请务必在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销帐。因特殊原因无法销账的借款,请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递交财务部,对无说明又未销账的经办人员,财务部将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不报”的措施催报;对借款超过3个月而又无情况说明的财务部将会同人事部,从年终绩效中催收。
三、为做好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的对帐工作,资产管理部、图书馆应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于 12 月 25 日前与财务部核对固定资产账目,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要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以保证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门面租金的交纳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防止和杜绝拖欠门面租金的现象发生。
五、后勤管理部会同财务部于12月22日前对水电费回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长期拖欠的水电费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六、因决算工作需要,2015年1月1日―10日暂停办理报账业务。特殊情况需要借款或转账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以办理。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财务部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