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报送2015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需求计划的通知

来源:分校(党委)办公室 作者:人力资源部 编辑:夏喜连 审核:苏欣 发布时间:2014-12-18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规定》(桂理工高职院〔201440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修培训的类型

(一)学历(学位)进修: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国内外访问学者;

(三)教师及教辅人员专业课程(专业技能)进修;

(四)其他岗位业务培训;

(五)岗前培训;

(六)其他类型培训。

二、申报原则

(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

(二)在职与脱产相结合,以在职进修培训为主;

(三)突出重点,以教师为主,兼顾其他岗位。

三、进修培训申请条件

按照《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规定》(桂理工高职院〔201440号)规定执行。

四、进修培训计划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进修培训的教职工填写《桂林理工大学高职学院职工在职进修培训申请初审表》(附表1),并附上进修培训申请书(申请书应明确进修培训理由、所选进修单位优势、详细培训计划、培训目标及个人近三年进修培训情况)于20141225日前上交所在部门(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

(二)各单位、部门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研究推荐,汇总后填写《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培训需求计划汇总表》(附表2),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41230日前将纸质版汇总表和个人申请材料统一报人力资源部(空港校区行政楼22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gzxyrlzyb@163.com)

五、进修资助

凡被列入学院2015年度进修计划者,学院按照《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规定》(桂理工高职院〔201440号)进行经费资助。

六、其他事项

   (一)学院选派的进修人员以专任教师为主。各单位务必根据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需要,分轻重缓急安排本单位教师、教辅人员申报进修计划,并对申报人及申报专业严格审查,确保进修的实际效果和进修期间所在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全院教职工外出参加进修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管理,教学团队、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和部门等经费所支持的职工培训,需上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高职学院在职进修初审表

          2.教职工培训需求计划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1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