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本学期工作即将结束,2015年寒假即将开始,为做好放假期间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党委)办公室、保卫工作部、后勤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安排假期值班,值班表见附件。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各部门寒假期间使用学校印章应提前做好工作规划,并于放假前将使用安排计划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原则上寒假期间不办理计划外的用印事宜;如确有特殊需要,请按寒假期间值班安排表拨打电话联系。师生员工个人因旅游等需开具在职、在校证明,请于放假前办理,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办理私人用印事宜。
三、各部门在寒假期间如需在市内使用车辆,原则上自行解决。如需在市外用车,请提前两天与学院(党委)办公室值班人员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寒假值班表
分校(党委)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