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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分校(党委)办公室 作者: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编辑:苏欣 审核:苏欣 发布时间:2016-08-23 浏览次数:

分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201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证券投资与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下学期的顶岗实习的组织与管理等工作,确保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广西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分校的实际,现将顶岗实习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实习安排

2016秋季学期教学安排共为19周,201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等5个专业的教学工作安排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专业知识实践阶段,即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要求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在企事业单位完成,顶岗实习的时间为17周或不得少于100个工作班。

第二阶段为专业知识提升阶段,即学生在学校完成专业知识提升学习。要求教师根据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开展有针对性专业知识提升理论教学,以提高学生专业知识和运用能力,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完成,时间为2周。

二、实习的组织

(一)各系要充分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在上个学期实习动员的基础上,各系要着重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并深刻认识到顶岗实习是当前国家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基本需要,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也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校外实践教学与校内理论教学同样重要,对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师生要统一认识,坚决避免由于思想认识上的混淆,而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导致不当行为或言论,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二)各系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落实好顶岗实习单位和实习岗位。要求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并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要对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要求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三)各教研室负责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准备工作,并在实习开始前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做好实习前的指导,使学生明确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四)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编写实习教学指导书并在实习前发给学生。实习教学指导书是根据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的实习教学文件,也是学生实习教材。其内容除了阐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实习教学目的要求、实习教学内容和方法外,还应介绍实习教学的具体步骤和实习教学有关的补充专业知识,并说明考核要求和提交实习报告要求等。

(五)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顶岗实习,也可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分散顶岗实习。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顶岗实习的,学生要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和实习告家长意见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实习的,学生必须于实习前提交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安全承诺书、实习单位接收函、实习告家长意见书等,经实习指导教师同意、系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自行实习。

(六)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要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顶岗实习,要求有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实习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各方基本信息;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实习考核方式;违约责任;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其他事项。

(七)学生完成第一阶段的学习即顶岗实习后,必须向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报告和第二阶段的学习需求,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习报告或学习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学工作。

三、实习的管理

(一)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实习指导教师要和实习单位要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搭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在学生实习的全过程中,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实地指导等途径,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和实习过程的全方位指导与管理。学生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教育、引导、管理、帮助学生的职责,掌握学生的动态,了解学生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使学生在顺利完成实践学习任务的同时,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必要时应协调教学单位、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帮助学生回校参加“校园双选会”、“校运动会”等活动。同时,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继续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让顶岗实习学生继续受益于国家政策,避免因为校外实习而享受不到政策的现象。

(二)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建立系内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实习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有序开展。要求每两周根据实习指导教师反馈的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顶岗实习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给有关职能部门。

(三)实习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大纲要求组织实习工作,实习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变动。在实习中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严格实习纪律,加强实习指导、监督和管理。尤其是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要经常通过电话、QQ、微信等跟踪联系学生,实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并每周向学生所在系汇报实习动态,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对实习过程中遇到难于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所属系、职能部门或分校主管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

(四)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实习学生端正实习态度,遵守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确保实习安全,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周志(见附件2),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见附件3)。对违反纪律或有其他错误行为者,实习指导教师要及时批评教育。对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活动,并向所属系(部)和主管部门汇报,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分校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辅导员要加强家校联系。各系辅导员要定期与实习指导教师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实习表现,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确保家校信息畅通,及时向学生家长汇报学生实习期间的情况,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和培养工作,及时解答家长疑惑,坚决避免由于信息沟通不畅,而产生的不良影响。

、实习纪律、成绩评定和实习材料归档

(一)实习纪律

顶岗实习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都必须按要求参加顶岗实习,并遵守如下纪律:

1.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认真遵守实习工作纪律、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操作规程,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不准寻衅闹事和打架斗殴,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因违反单位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尊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服从工作分配。若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应及时与校内指导教师或辅导员联系,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若因学生原因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实习期未满,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向实习单位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实习指导教师审核,并报系部领导批准;对于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顶岗实习的同学,要服从学校的安排,更换顶岗实习模式,对于擅自停止实习以及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单位的,实习成绩不及格。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理。

4.分散实习学生要经常保持与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的联系。每周至少要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顶岗实习进展情况。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告知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

5.认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按要求撰写实习周志和顶岗实习报告等。

(二)实习成绩评定

学生顶岗实习作单独一门课程成绩计。考核方式为等级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培养,校企双方共同对学生的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共同完成对实习学生的成绩评定工作。实习单位要填写学生实习鉴定表,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两个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即要根据实习单位评价、学生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实习纪律以及专业知识提升学习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三)实习材料归档

顶岗实习工作完成后,各系、实习指导教师要完成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归档的材料主要包括:(1)实习三协议;(2)实习计划;(3)实习报告;(4)实习周志;(5)学生实习鉴定表;(6)学生实习成绩;(7)实习检查记录等;(8)实习总结。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一览表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顶岗实习周志

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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