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区公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5〕88号)的规定“非新建的学生公寓,加装空调后,可在原住宿费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加收150元/人.年”。学校为改善住宿条件,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于2017年11月30日完成了对所有学生公寓空调安装、验收工作并投入使用,相关物价备案手续已完成。
因2017年9月未收取老生空调房住宿费(2017级新生已收取),现根据相关文件收取2017-2018下半学年空调房住宿费75元/人.半年。请同学们登录“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智慧缴费平台”补交空调房住宿费。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我区公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5〕88号)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