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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分校(党委)办公室 作者:保卫工作部 编辑:刘莹莹 审核:方雷 发布时间:2020-01-13 浏览次数:
 分校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

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确保广大教职工度过一个愉悦的假期,现就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重要文件、贵重仪器设备、重点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危化品的安全监管,做到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严防被盗、外泄等恶性事故发生。

二、完成对假期停用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仓库、机房、办公室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做到断电、断水、锁好门窗,并用专用封条贴封,本单位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工作部并保护好现场。

三、在假期中如需施工的单位和部门,请联系保卫工作部按管理规定办理施工车辆出入牌,如施工工程涉及到更改、遮挡消防设施和监控设备的,必须提前向保卫部报备。图书馆、食堂、实训楼等重点防火单位要在假期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加强学生离校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意外伤害、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安全教育工作。

五、根据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19】26号)文件精神,组织本部门2020年1月15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假期内要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务必在新学期开学前整改完毕。分校于1月16日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六、为加强校园管控,假期内严格执行《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进出校区大门的人员和车辆 23:00后必须配合保卫工作部例行检查和登记。

七、广大教职工假期内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并教育家属配合保卫工作部的管理工作,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等;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拨打保卫工作部值班电话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八、对违反本通知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保卫部假期值班电话:0771-5075991

 

                                                                                                                                   保卫工作部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