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校属各单位(部门):
当前全国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事实证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病毒传播的最有效措施。为有效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构建人群免疫屏障,按照国家、自治区以及扶绥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未接种新冠疫苗第一针剂的师生,要尽快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提前下,就近到个人住所或分校属地所在的社区,在现场医生的指导下完成首次接种工作。
二、未能及时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第三针(第三针指的是加强针,第一针接种康希诺新冠疫苗的师生,完成第二针接种即为完成接种加强针)剂师生,会收到属地新冠疫苗接种下一次针剂的通知,请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如接种提醒通知已过期,请尽快按要求完成接种工作),凭借接种通知及时完成第二针或第三针剂(加强针)的接种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要全面把握本单位(部门)的师生人员未能接种新冠疫苗的名单和未能接种的原因,对未能接种的师生人员要建档造册,定期提醒符合新冠疫苗接种的师生人员按要求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四、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师生人员,要在疫苗接种结束后及时报告本单位(部门)的疫情信息员(网格员)或辅导员,分校人力部和学工部每周四下午17:00完成数据更新,以便定期报送分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五、在分校空港校区属地的师生人员可到扶绥县疾控中心进行咨询和接种工作。接种地点地址为:扶绥县疾控中心(扶绥县新宁镇拥军路1号);接种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均可接种):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接种安排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71-7522120。
南宁分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