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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南宁分校 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保卫工作部 作者:保卫工作部 编辑:徐秋梦 审核:保卫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2-11-14 浏览次数:

分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 年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22〕47号)和学校统一部署要求,今年11月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决定于11月在分校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

    三、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各部门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校园各类火灾隐患,让师生员工了解火灾的危害性、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学会报火警、懂得逃生自救。

    (一)开展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在“119消防日”前后,根据疫情防控实际,以适当形式举行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开展普及性、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课时,上好消防安全教育课。组织观看消防安全教育警示片,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强化师生员工警示教育。开展消防宣讲活动,传授防火知识、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等相关知识技能。(建议全体师生员工可同时采取线上学习的方式,加入支付宝全民消防学习平台进行学习,详细操作见附件1)根据各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体验感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分批、分类对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强化初期火灾扑灭和火灾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学习贯彻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广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 28 号)、《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厅函〔2017〕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 号)等学习宣传活动,解读相关规定,让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校内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充分了解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以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不断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三)查找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强化各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火灾防控。调动师生员工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畅通举报、反映渠道,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及时发现、整改校园消防安全问题和隐患。

    各部门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 于 2022 年 11 月27 日前发至我部门分管消防负责人邮箱:349845066@qq.com。联系人及电话:罗华安,18176240501。

                             保卫工作部

                             2022年11月8日

 

 

附件1

支付宝全民消防学习平台使用步骤

 

第一步:支付宝搜索小程序:全民消防学习平台

 

     

第二步:(没有注册的按照下面流程进行注册)进入页面后点击“我的”,填写真实的个人注册信息,个人地址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 崇左市 扶绥县,填写完后点击“提交”。

消防音频可以听2遍,第一遍听完退出小程序,重新进入再听一遍,基本可以拿到160分满分。注:每个音频听完后,等上10秒再听下一个。

 

消防资讯看5个,每个拉到最后等15秒,共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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