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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3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分校(党委)办公室 作者:方雷 编辑:方雷 审核:苏欣 发布时间:2013-04-15 浏览次数:

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教育厅通知精神,广西2013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候选人推荐选拔工作从即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包括职业教育原理、职业教育政策、职业教育管理、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

二、选派规模

拟选派40人赴德国研修,其中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0人,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10人。

三、项目类别

(一)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1.留学期限:3-12个月。

2.材料要求:请参照教外司欧[2013]365号文件附件1。

(二)博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1.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材料要求:请参照教外司欧[2013]365号文件附件2。

四、申请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访问学者(含博士后):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博士后毕业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的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本项目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③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⑤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⑥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五、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4月11日-15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在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

(二)单位推荐。4月16日-18日,请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审核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后按先后排序上报人事处师资科。

(三)学校审议。4月19日—4月20日,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四)网上申报时间。学校审议确定申报人选资格后再统一组织填报。申请者可登陆http://apply.csc.edu.cn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李永滔,联系电话:07712204353。

附件关于推荐广西2013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桂教国交[2013]25号)(含教外司欧[2013]365号)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