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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分校(党委)办公室 作者:教务科研部 编辑:刘品希 审核:苏欣 发布时间:2014-10-24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改革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桂理工高职院〔2014〕86号),学院决定启动第一批课程改革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2014 年遴选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一般立项15-20门课程和重点立项10-15门课程进行立项建设工作。
        (一)申报课程要求是教学条件较好、教学质量较高而且已连续开设2年以上(含2年,下同)的必修课程。
        (二)申报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该课程教学两年以上,教学效果好,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执行者,负责项目设计与实施;课程建设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二、推荐名额 
各系(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择优推荐课程改革与建设一般立项、重点立项项目各2-3项。 
三、立项程序及办法 
(一)个人申报
课程主讲教师或课程教学团队自愿申报,填写《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改革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
(二)单位、部门推荐
各单位、部门审核推荐工作于11月10前完成,并将推荐名单和申报表一式5份提交到教务科研部,同时提交电子稿(收件人:王建军,邮箱:nnfxsdgc@163.com联系电话:5075577)。
(三)学院评审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课程负责人对申报项目进行陈述,时间为7分钟;然后由评委提问,负责人答辩,时间为5分钟。
评审通过后,在院内网页公示3天,报院务会审批后确定立项项目并行文公布。
(四)签订协议书。
    由教务科研部代表学院与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系(部)签订协议书,以确保课程改革与建设如期进行,完成课程改革与建设目标。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研部联系。
 
 
 
                               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