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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好 “四种形态”,落实好监督责任

来源:分校(党委)办公室 作者:迟国东 编辑:苏欣 审核:苏欣 发布时间:2015-12-25 浏览次数:

1224下午,分校纪委召开廉政学习会议,学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华桂林同志到会进行指导,会议由学校监察室副主任、分校纪委书记迟国东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参加了廉政学习会议。

学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华桂林同志结合空港校区的纪检监察工作现状,要求分校纪委聚焦主业,运用好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还指导分校纪委的同志学习了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要求全体纪检人员落实好监督责任,努力做到以下五点:一是必须注重理论和业务学习;二是必须学习新的法规,保持政治敏锐度;三是加强监督的敏感度,保持合理的怀疑;四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的“再监督” 角色定位;第五、加强纪委的自身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学校监察室副主任、分校纪委书记迟国东就分校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行了汇报,对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排查、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表示要解决好在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由此带来的廉政风险,努力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分校继续保持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学校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华桂林同志在会上讲话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