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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穆晨等31名同志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03    作者:党务工作中心     编辑:许薇     审核:甘锦琛     来源: 党务工作中心    点击: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拟将穆晨等31位同志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人选,经党支部培养和考察,穆晨等31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经过各方面考核以及在征求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3年11月3日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现入党前公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确定的发展对象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以上31名同志的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3年11月9日18:00前交至4206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075966(电气系党总支)

      附件:关于确定穆晨等31名同志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