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负责保卫工作部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院领导的指示及公安机关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部署;
2. 负责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检查治安防范措施,监督落实整改意见;
3. 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审核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设备购置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4. 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制定岗位责任制,检查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5. 全面负责组织查处在学院内发生的一般治安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及对重点人口的帮教、控制工作;
6.督促学院各单位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负责安吉、空港两校区公共区域的治安及消防秩序的管理和维护。协同各职能部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7. 负责重大节假日和学院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院各类大型集会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安全;
8.全面负责全院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工作。
9. 负责校园内经营场地消防、安全的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对来院开展商业运作的经营活动进行审查、报批和管理;
10. 联系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武装部等政府职能单位,营造好我院安保、消防、人武工作的外部环境;
11.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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