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岗位职责

作者:保卫工作部 时间:2013-09-10 点击数:

保卫工作部在学校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法令,经常组织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依靠广大师生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等项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三、负责制定全校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和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分析和预测,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的政治稳定。

四、做好综合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违规的活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工作,严密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要害部门安全。

五、协助公安机关和安全机关侦查、侦破学校内发生的政治案件、刑事案件及处理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有关违纪事件,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上级主管的工作要求,建立和不断完善校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各部门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经常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负责学校的消防设备、器材的添置、检查和维修,保证消费设施器材的良好状态,负责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义务消防员的安全培训。

八、负责校内教职工及学生集体户籍管理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治安管理。

九、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保卫值班和巡逻守护工作。

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做好校内的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因私出国人员的审查和档案管理。

十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校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十二、负责校园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各种破坏活动及一切事故的发生。

十三、负责本部门文书、档案等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四、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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