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桂林理工大学就桂林理工大学南宁空港校区学生宿舍-10组团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审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桂林理工大学南宁空港校区学生宿舍-10组团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审服务
项目概况:桂林理工大学南宁空港校区学生宿舍-10组团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审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见附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11.37万元(含税包干,包含所有服务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供应商资格条件,在国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本项目服务责任;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失信、违法违规情形;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 递交材料:供应商需按本项目采购要求编制完整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
2. 密封要求:所有响应材料须统一整理装订,采用密封袋/密封盒全程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材料采购人有权拒收。
3. 递交地点:桂林理工大学行政楼315办公室
4.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线上传输等其他递交方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交。
5.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1时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6. 材料有效期:所有递交材料自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撤回、修改。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经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后,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综合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以质保年限、故障处理响应时间等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地址:扶绥县空港大道21号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空港校区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771-5075508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