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桂理工南分校〔2024〕16号)规定,教职工提交《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考核表》及相关材料,通过到企业实践单位进行座谈等方式听取企业实践单位的意见,核实了教职工的企业实践情况,经冶金与资源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评定周龙、李瑞年、王益昭、任妍利、谢幸秦、吴小华等6位同志企业实践锻炼考核为合格,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将意见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何贵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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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与资源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3日
(一审:杨波;二审:潘显鹏;三审:韦国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