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分校2024年课堂教学效果考核及奖励方案,依据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表现、对教学单位的贡献程度以及评教得分、教学竞赛、教学成果、毕业指导、学生比赛指导、课程建设、教学材料等教学效果与质量方面,制定了本单位的“课堂教学效果个人奖”评选细则,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冶金与资源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量化考核和分校教学工作考核。现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对以上细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月3日前交到探源楼5209办公室。
(一审:徐子灵;二审:余远江;三审:韦国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