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冶金与资源工程学院党委学生第二、第三党支部支委会对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对象在思想品德、纪律作风、群众基础、学习成绩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和讨论,并报院党委审议,决定接收何倩等62位同志(详细名单见附件一、附件二)为33期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积极分子时间为详见附件一、附件二,特此公告。
冶金与资源工程学院党委
2024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2024年秋季学期第33期入党积极分子汇总-三支部.pdf
附件下载:2024年秋季学期第33期入党积极分子汇总-二支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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